春节临近,很多商家都开始大搞年底促销活动。对于琳琅满目的商品和层出不穷的促销手段,消费者有点目不暇接。不过,许多商家在促销活动中都暗藏着猫腻,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以下商家常用的促销伎俩,置办年货的读者可要擦亮眼了。
猫腻一:虚构原价再降价
逛商场时,我们经常会遇到“直降×元,让利大甩卖”等大幅广告,有的商家还会在商品标签上标注原价和现价,让消费者误以为商品确实降了不少价。但细心的消费者会发现,标注的原价往往比平时售价要高的多。
发改委曾发文明确指出:虚构原价中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本次降价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因此,商家无法提供前七日的交易票据,则有虚构原价嫌疑。
省物价局工作人员提醒,虚构原价是商家最常使用的促销手段之一,遇到类似价格欺诈可拨打12358举报(本报1月4日曾报道)。
猫腻二:特价商品没有“三包”政策
去年11月初,全椒的张女士买了一双特价皮鞋,才穿了一天里皮就开始剥落。张拿着购鞋小票以及“三包”凭证找到商家,要求退换,但销售员以买的是特价断码皮鞋和销售发票上已注明“特价商品不退换”为由拒绝。
全椒县消协调解后帮张女士退回了鞋款,并提醒: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无论零售商提供的是正常销售的商品还是打折商品、特卖商品或者赠品,只要不是标示“处理品”,都应提供完整的“三包”售后服务。
猫腻三:消费赠券使用限制多
商家促销广告中常会出现“买 100送 100”甚至 “买100送200”等诱人口号,但真正消费时却发现商家送的只是赠券,不仅如此,赠券的使用也非常苛刻。消费者到了结账时才得知“本商品不可使用优惠券”,或者消费达一定数额才能使用赠券。而能使用优惠券的商品往往是高价、高利润商品。
其实,商家就是让这种活动不断刺激消费者的欲望,引诱人们掉进循环购物的“无底洞”。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就要先问清楚消费券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然后再计算一下是否真的能够得到实惠,不可为了赠券而消费。
猫腻四:赠送礼品小心“三无”
因为临近年关,商家往往抓住消费者心理,推出了各种“大礼包”。这些礼品往往被商家宣称为免费赠送,但赠品的质量可要仔细甄别。一些商家把即将过期的食品当成赠品赠送给消费者,甚至部分“三无”产品也被一些无良商家用于礼品。
为此,消费者要明确一点,礼品是你消费的产物,赠品也是要花钱的,切不可对礼品的质量掉以轻心,需索要并保管好相关发票,一旦出现问题,可进行投诉。本报记者 陆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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