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元宵节刚过,记者前往全椒县襄河镇采访,在邱塘村碰到一件新鲜事:在当地合作社流转的土地上,该村一批职业农民依然靠种田为生,却拿着“年薪”,并按亩产高低领取“绩效工资”。
2008年初,随着外出打工的村民越来越多,邱塘村土地大量抛荒。凭借100亩荒滩办“循环农业”起家的村民欧春华看在眼里,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他东拼西凑拿出500万元,又动员该村10名村民组长入股集资100万元,创办 “春华农业专业合作社”,流转了村里420多户的8420亩土地,计划进行规模种植。很多人觉得他疯了,可他却满不在乎:“只有集中种地,才能让土地活起来。 ”
合作社成立之初,欧春华四处“取经”。经多地调查后他发现,不少合作社员工有技术有实力,工资开的也不低,但干活却总是“提不起劲”:明明1亩地需要撒播60斤肥料,有的社员却缺斤少两,甚至还有偷卖肥料的。为激发社员的积极性,他有了推开“绩效工资”的想法。
欧春华先是让10个村民组长对承包地进行分片管理,同时一部分人负责供电供水、耕种收割、水产养殖,一部分从事具体的生产事务。接着又从中选出1名“总管”,负责生产技术管理与财务账目。“高层人员”确定后,他召开股东大会,宣布了“绩效工资”机制:达到小麦每亩600斤、粳稻870斤、杂交稻900斤的产量,即可按每亩48元,根据管理亩数按年领取固定工资;如果产量超标,按超出部分的20%给予奖励;如果产量未达标,则扣除缺口的15%。同时,为了控制生产成本,他还实际测试定下1100元/亩的支出“红线”,“管理人员”负责的片区超出或不足都直接影响薪酬。
听说吃不上“大锅饭”了,鲁郢村村民组长鲁国泉率先质疑:“我干了一辈子农活,地里有啥产量还不清楚?别说绩效工资,能保本就不错了。 ”此后的三年里,虽然心里嘀咕,但这位种田“老把式”还是铆足了劲,不仅成天在地里转悠,甚至 “做梦都想着怎么种地”。去年底,他负责的430亩土地年增产达2.3万斤,拿到了3600元的绩效奖励工资。
鲁国泉告诉记者,作为一个“管理者”,他也凭薪酬制度激励,培育出一批职业农民。据了解,合作社用工方式分长工与短工两种,均由管理人员自主选聘。长工除固定收入外,也能和管理人员“分享”绩效工资。而短工则主要是在农忙时节临时雇佣的当地村民,从事插秧、收购、搬运粮食等工作,工资以现金形式当天结算。
“春华合作社实行‘绩效工资\’办法是可取的。”省农委合作经济指导处副处长吕健魁认为,目前安徽省合作社发展的模式多种多样,但只要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就值得学习借鉴。 (本报记者王逸群通讯员周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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