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感谢分管领导在工程承建、工程款支付上的关照,先后把两名镇领导、一名财政所长拉下水。 11月15日,由天长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永清行贿31.1万元一案,在天长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天长市组织了100多名建设工程领域项目经理进庭接受警示教育。
家住天长市秦栏镇的李永清,并没有建设领域从业资质,而是采取挂靠形式,招揽生意。为了能够在该镇拿到工程项目,李永清便请镇财政所长叶开伟介绍工程,直接向其行贿1万多元,后李永清从叶开伟手中拿到财政所办公大楼工程。为以后能够得到更多的关照,并方便从财政所拿到工程结算款,从 1996年春节到2009年春节期间,李永清以春节拜年为名,先后多次共向叶开伟行贿8.1万。2003年9月,秦栏镇进行工业园区建设,李永清通过该镇分管城建、土地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梁金安得到了工业园区的一些路面、下水道和农民住宅园区等工程项目,为了感谢梁永安的关照,从2003年6月至2010年春节,先后12次送其“关照费”7.2万元、“过节费” 2.6万元。 2006年8月,该镇副镇长黄国富开始分管城建工作,李永清为与其搞好关系,每年春节以三到五千元不等的现金送给黄国富,累计4.6万元。在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李永清从黄国富手中拿到12处村村通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为感谢黄国富的关照,李永清利用黄国富到工地检查,或到其家中送给黄国富现金7.5万元。
在庭审中,被告人李永清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行贿事实供认不讳。参加现场观摩的工程项目经理们,均表示深受教育。三名涉嫌受贿人员均另案处理,该案当庭没有宣判。
(张殿高记者袁中锋)
新闻推荐
7月25日上午,天长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在滁州市“大滁城”建设中的拆迁组长许某某滥用职权、受贿一案。被告人许某某,系滁州市琅琊区清流街道办事处原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2004...
天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天长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