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天长市公安局对外通报,该局刑侦大队成功破获了该市第一例骗取医保基金案,可是,案件破获之后,侦查员们一点也没有破案后的轻松感,反而感到心情十分的沉重。
◆真发票掺杂假发票
7月20日9时许,天长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向天长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案中队报案,声称该单位在审核参保人员医药费报销单据时,发现参保的杨村镇妇女项某提供的医药费发票日期连续,而且,每张发票的金额都比较大,有骗取医保基金的嫌疑。
大案中队立刻展开调查,连夜对账目进行梳理和分析,排查出总金额达58万余元的虚假发票32张,而这些发票已经全部报销,医保基金被骗领46万余元。
7月22日,项某的丈夫郑某主动向警方自首,坦白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来,2015年1月,郑某的妻子项某身患恶性淋巴瘤,为了治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债几十万元,更让一家人忧虑的是,项某的后续化疗每月还需要好几万元,而家中上有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需抚养,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郑某铤而走险,多次购买虚假的医药发票,混杂在真发票中,拿到医保中心报销,骗报的钱一部分用于妻子的后续治疗,一部分维持家用。
7月29日上午,办理此案的刑警介绍说,案件破获之后,侦查员们一点没有破案后的轻松感,面对贫病交加的家庭,面对铤而走险又主动自首的法盲,心情感到十分的沉重……
◆目的正当行为涉罪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智贤说,天长市市民郑某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构成诈骗罪。“本案中,郑某的妻子身患重病,家中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从表面看似乎行为是正当的,但刑法是权威、正义、行为底线的代名词,不能以目的的正当性代替行为本身的违法性。 ”李智贤说,郑某一家的遭遇从情感层面让人同情,但从法理层面已经触犯了刑法的底线,应接受法律的惩罚。
根据安徽省诈骗罪定罪量刑的相关规定,5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郑某涉嫌骗取医保基金46万元,属于数额巨大,面临的将是三到十年的刑罚。但刑法不仅具有惩罚与警示作用,还兼具教育与挽救的精神。郑某骗钱的目的不同于常见的诈骗钱财为了自己消费、挥霍,而是为了给妻子看病,其主观上较之其他诈骗罪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也较低,这些都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顶层设计突破限制
与该起案件类似事件近年时常见诸各种媒体。最为引人关注的是2011年北京男子廖丹为患尿毒症的妻子伪造医院收费单据诈骗医院17.2万元,最终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四年执行。此起案件当时被称为全国因治病伪造票据被查处的第一案。
李智贤说,这从一个方面也反映了现阶段无论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还是新农合医疗保险,在大病保障的范围、报销比例、检查项目及用药的报销、医疗机构的选择等方面仍存在各种限制,不能很好地保障公民治疗重大疾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无力治疗的情况仍然存在。“当这种行为一再发生时,有关部门应尽快从制度设计上进行医疗保险的改革,让每个公民看得起大病,不会因病致贫。 ”
(文中项某、郑某均为化名)·陈有余许开踟本报记者许忠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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