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名: 《潜伏》
情节: 他酒驾路遇交警检查,停车跑进饭店,混进一桌陌
生人里冒充食客。
本报讯 6月2日晚9时,淮北市相山区长山路上,该市交警二大队民警正在进行酒驾检查。一辆当地牌照的小轿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该车本来自南向北正常行驶,距离检查点大约50米处时突然靠边停下,引起后面车辆一阵鸣笛。
发现这一异常后,执勤民警立即跑上前去准备检查,距该车20多米的时候,驾驶座位置的车门突然打开,一名男子匆匆下车拔腿便向东跑去,民警紧随其后追了上去。
经过巡视,民警很快发现了路边一家饭店里的一桌人不对劲,因为饭店里其他桌客人之间都是热热闹闹,只有这一桌显得有些“冷场”,几位客人同时用目光盯着同桌的一名男子,而该男子始终低着头。民警立刻走上前去询问那几名客人,认不认识同桌那个低头的男子。“不认识,他刚来的。”几人均摇头道。因涉嫌酒后驾驶,该男子被带至交警二大队,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该男子姓李,32岁,是淮北市相山区人。当晚和朋友在一饭店吃饭时喝了啤酒,吃完饭后李某认为自己就喝了一点啤酒开车没事,为了回家方便,就一人驾车上路。目前,民警已对李某作出罚款1500元,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并记12分的行政处罚。 王庆芳 本报记者 韩友升
片名: 《夜宴》
情节: 老板好心请他吃饭,他酒驾撞人摔伤,还起诉老板
担责,终被法院驳回。
本报讯 阜南县村民项某和马某是朋友。项某是从事农村建房施工的包工头,马某经常在项某的工地上做木工活。2013年12月11日下午收工时,项某觉得工友们劳动一天很辛苦,即安排马某等8名工人到附近饭店用餐,马某喝了酒。饭局结束后,马某驾驶摩托车返家,途中将行人张某撞倒,造成马某和张某两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马某无证、饮酒驾驶无牌机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马某受伤后送医治疗,支出医疗费3万多元。在其住院期间,项某出于友情还给他垫付了医疗费1.2万元。马某出院后,不仅未反思其酒后驾车的错误,反将其摔倒受伤的原因归罪于项某,并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项某承担赔偿责任。
阜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饮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且其系无牌无证驾驶,自身存在明显过错。项某虽安排马某等人吃饭并饮酒,但与交通事故无必然因果关系。同时,马某无证据证明项某曾对其劝酒致其酒驾。
法庭还认为,马某虽然在项某承包工地上从事劳务,但其不是在提供劳务活动中受到损害,无证据证明项某在其发生的事故中存有过错。因此马某要求项某承担赔偿责任,无法律依据。法院依法判决驳回马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未上诉。王刚 李占亚 本报记者 王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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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阜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