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的马虎是阜南县一名货车驾驶员,今年3月28日上午9时许,马虎驾驶车辆沿S202省道行驶时,突然轮胎破损了,并由此导致车辆不能正常行驶。
为了让车辆恢复正常行驶,马虎将车开到了李某经营的汽修店修补轮胎。对于有着多年修车经验的李某来说,修补轮胎非常简单,不一会儿,李某便钻到车底下将轮胎修补好了。
付钱后,马虎上了货车,立刻发动,准备离开。然而,他没有注意到,此时李某仍然在车底下做收尾工作。就这样,重型自卸货车直接从李某的身上碾压过去。李某店中的店员见状,赶紧上前猛拍车窗大声呼喊马虎停车。但等到马虎意识到出事、停下车时,一切都晚了。
送医后,李某被诊断为辗压至内脏破裂,经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后经现场勘查,阜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马虎违法过错行为系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当日,经阜南县公安局决定,马虎被行政拘留15日。
另查明,司机马虎还曾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15年2月11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近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虎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以外,驾驶机动车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负刑事责任。
案发后,被告人马虎及时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待处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马虎在缓刑考验期间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最终,法院判决撤销马虎之前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缓刑部分;判决马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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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方达 通讯员 郑刚
阜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阜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