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吕乃明)笔者从10月29日阜南县召开的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工作动员会上获悉,该县60岁以上的退出村医每月可享受退出生活补助。
据了解,该县规定具有当地农业户籍,具有相应的职业资质,2009年底前进入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卫生室)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村卫生室,从事村医工作累计超过3年,于2014年12月31日前已退出村医岗位或在岗年满60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村医,将从2015年1月1日起按照工作年限领取相应生活补助,最高月可领取330元。不满60岁的,从到龄的次月起发放补助。生活补助费用由省财政和县财政各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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