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阳的王玲(化名)在某大型婚恋网站遇到了“意中人”,双方迅速坠入“爱河”,交往不到半个月便要谈婚论嫁。这不,听说“男友”的新店要开业,王玲又是送花篮,又是付定金,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正一步步掉进骗子设下的“陷阱”。
婚恋网站结识“意中人”
5月13日19时50分许,一名中年女子急匆匆走进市公安局向阳路派出所报警,称其遭遇了网络诈骗。经了解,前来报案的女子王玲40来岁,一直是单身。其朋友见她一人生活很孤独,便帮她在某婚恋网站注册了一个账号,希望她能通过网络平台找到合适的伴侣。
5月1日,王玲在该婚恋网站的个人账号收到一个女孩发来的消息。女孩称其母亲多年前因病去世,父亲为了抚养她,多年来一直未再娶妻,现在自己也大了,希望为其父找一个诚实善良、贤惠持家的伴侣。女孩还说其父林某在外地做生意,家里不缺钱,并将父亲林某的微信与手机号告诉了王玲。
于是,王玲通过微信和电话与林某取得了联系。经过10余天的交流,还通过网络视频与林某家亲戚聊了天,王玲感觉对方人挺好,成熟稳重,两人也很投缘。林某告诉王玲,最近他家要在外地开一家餐厅,等新店开业后,就找个合适的时间两人订婚。
男友家新店开业 她送了“四喜临门”
5月12日晚上,林某女儿打电话告诉王玲,其父亲已经订好机票,过两天就到阜阳去接她。父亲的餐厅次日就要开业了,很多亲戚朋友都来祝贺,王玲身在外地不能前去,希望能赠送个花篮,也可借此机会向亲朋好友介绍一下她。没有丝毫怀疑,王玲便通过女孩提供的花店信息,订了两个花篮,合计2000元。
没多久,女孩又打来电话,说家里亲戚都是送4个花篮,希望她再送两个,图个“四喜临门”。王玲准备再购买两个花篮时,发现自己卡里余额不足。女孩说不要紧,王玲过门后就是自己的妈妈了,其只需支付两个花篮的押金,剩余的钱自己替未来的妈妈付。王玲很高兴,夸女孩真懂事,又支付200元给花店做为押金。
5月13日上午,王玲给林某和女孩打电话,均提示对方已关机,拨打了一天都未能打通,而花店老板也失联了。此时,王玲先后已花了4000多元钱,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于是来到向阳路派出所报了警。
“送花篮”诈骗钱款手法极其相似
记者搜寻时发现,这样的案件在阜阳市不是个案。2015年3月,太和县39岁的李女士在某婚恋网站上注册了用户名,上传了真实的照片。刚注册成功,就有一名自称是广东一家家具公司老板的张某和李女士取得了联系,两人越聊越投机。当年4月16日,张某在电话中告诉李女士,他要开家具分店,希望李女士以“老婆”的名义为他送去花篮,随后给了李女士一家花店的电话。按照对方的要求,李女士汇去了1.5万元、买了8个花篮。将钱款转走后,李女士拨打了张某的电话,对方却一改常态挂断了电话,此后便再也无法接通电话,李女士这才知道受骗了。
2014年,阜南县法院审结一起案件:广东省梅县青年钟某等三人在多家婚恋网站注册虚假身份信息,并以中年女性为目标,获取被骗女性电话号码、QQ号后,按照事前准备的模板内容和一定程序,通过电话或互联网与被骗女性聊天开始交往。随着双方交往加深,骗取被骗女性信任后,三青年再谎称自己在深圳的酒店要开业,邀请被骗女性以祝贺为由,向其指定的“花店”汇款购买花篮、花牌、牌匾以表心意。待被骗人汇款后,三人便立即在梅县当地或异地取款共同挥霍。至案发,三人共骗取三名被害女性10.494万元。
网站交友 不要随意见网友不要转款汇钱
近年来,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抓住人们的心理特点,在互联网上布下“陷阱”,骗人钱财。
民警分析,此类婚恋网站诈骗交友案件一般为团伙作案,不法分子首先在婚恋交友网站以虚假身份注册个人信息,再通过网站提供的会员资料信息,找出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人员作为作案对象。团伙成员分别扮演各种角色,轮番哄骗,将受害人引入其精心编织的情感圈套后,就择机以各种理由实施诈骗。如,谎称新开张的店铺要剪彩,要求受害人作为亲友在网上花店购买花篮、发财树,以此骗取钱财;以做生意、承包工程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实施诈骗等。
警方提醒:网络交友时要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头脑清醒,不轻信陌生人,不要被对方的“优秀条件”所迷惑,不独自见网友;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随便泄露家庭人员信息、家庭住址等;在尚未见面,没有核实对方真实情况之前,最好杜绝财物往来,以免上当受骗,蒙受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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