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高一)为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效解决工业化城镇化缺空间、美丽乡村建设缺资金、耕地保护缺动力、城乡统筹缺抓手等现实问题,日前,阜阳市出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明确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提高分值比重,年终考核。
阜阳市明确,县级政府是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是实施主体,设立整治办加强对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督查和指导。未来3年,全市将完成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20万亩,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8万亩,新增耕地6万亩。同时,按项目类型和任务量对各县市区2018年度目标进行量化分解,并建立项目定期调度机制,确保项目快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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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伟主持
阜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阜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