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风光 实习生 程晓璐 通讯员 黄丽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消费维权再次引起关注。实际上,天天都是“3·15”,维权每天都在进行。过去的一年,全市消保系统受理了多少起投诉?涉及哪些主要问题?市消保委系统和放心消费创建办在搭建诚信体系平台、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方面做了哪些尝试?近日,记者就此做了采访。
多措并举助维权
前身是市消费者协会的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承担了消费者维权的大量工作。这个2016年12月6日经市政府批准更名的组织在次年的6月9日,举行了第一届全委会一次会议,选举了消保委组成人员,为消费者维权工作奠定了组织队伍基础。
更名后的消保委先后与保险行业协会、装饰装修材料行业协会、婚庆协会建立合作机制,成立了维权合作站,更好地解决专业性行业服务领域的消费纠纷,促进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与此同时,市消保委还借助社会力量,积极组织开展义工维权活动。目前,已招募师院学生、专业律师、老年维权志愿者等60余名义工,成立了如“夕阳红”消费维权团、市消保委律师团等义工组织。
对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进行约谈、劝喻整改,是全市各级消保委调处消费纠纷的重要手段。2017年,198人群体投诉某集团和涉事其他两方侵权,市消保委要求被投诉方对擅自增加购物点等违反旅游合同的内容作出解释。经多次督促,被投诉方及时做出整改,约谈效果显著。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预付卡消费、老年保健品、网络消费……过去一年,全市消保委系统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受理消费者各类投诉868起,接受来访咨询2万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21.23万元。
“消费者投诉积极性更高,涉及范围也更广、内容更细。”市消保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这体现出消费者维权意识在不断提升。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是在权益遭遇侵害时,创新维权手段、调处消费纠纷,还在于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在引导经营者的同时,市消保委还针对节庆消费、网络购物、电视购物、旅游消费、交通安全、理财产品等热点问题,不定期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指导科学消费。
与此同时,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开展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以经营者、公共服务类事业单位为创建诚信经营主体,引导发动创建主体积极参加创建,组织他们向社会公开承诺,积极申报放心消费创建单位,争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一步树立诚信经营赢市场理念,推动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市放心消费办相关负责同志介绍。
通过一系列举措,加大消费维权力度,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接下来,阜阳市各级消保委、工商等部门将继续创新维权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引导多方合力,营造放心、健康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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