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徐东升)5月23日夜,颍上县公安、环保、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对焚烧秸秆的慎城镇刘某某执行行政拘留。
据了解,当晚22时左右,颍上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慎城镇某地焚烧秸秆,便迅速启动秸秆禁烧工作预案,与县环保局、消防大队联系,迅速奔赴案发现场开展调查取证。经调查,公安机关认定慎城镇居民刘某某有作案嫌疑,随即把他带回派出所审讯。审讯时,刘某某交代了当晚在自家耕地里使用明火焚烧油菜秸秆的事实。
随后,颍上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3条第二项规定,对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同时,颍上县纪委还依照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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