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代销点老照片。
讲述者:杨玉华82岁
上世纪80年代初,商业部门放开了对计划商品的经营管理,鼓励个人通过代销的方式,帮助地方供销社销售商品。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中部地区,一个以代销群体很快发展起来。现年82岁的杨玉华,就是这样一位活跃在集镇市场上的代销人员。
半岗镇第一家代销摊点
在计划经济时期,买粮要粮票,买肉要肉票,买布要布票,所有商品都是计划供应。因此,我们一家人的日常生活都要与粮站、食品站、供销社打交道。
我老伴是粮站会计,虽说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一个人上班,也很难养活一大家子人。孩子们每年午秋两季要拾柴火,平时主要靠编箩圈维持开销,一天两顿饭,勉强填饱肚子。
这样的生活维持了20多年,直到1980年,我开始给供销社做代销,才有所改观。
1980年初,供销社的熟人告诉我,现在有政策,个人可以为供销社代销,按销售额的5%提取利润。我赶紧托人申办代销手续,在得到上级商业部门批准以后,我第一个在颍上县半岗镇的十字街口摆起了代销香烟、白酒、火柴、肥皂、罐头、饼干等日用品和副食品的摊子。
那时候,没有民营商店,几乎所有的日用品都要到供销社和代销点才能买到。我第一天摆摊,就引来不少人看稀奇。有人不知道我从哪里进的货,有人问了价不敢买,还有人跑到供销社去打听有没有代销这回事。问明白以后,就敢大着胆子在代销点上买东西了。
生意越做越红火
农村市场闭塞,两天逢一次集。每个逢集的上午,我都要去十字街口摆摊。孩子们都在粮站待业,早上帮我出摊,中午帮我收摊,逢年过节生意好,还要及时到供销社去补货。
平时一个逢集能卖一百多块前,赶上生意好,半天就能卖好几百块钱。那时候,没有进价和零售价的差别,从供销社按零售价拿货,卖完以后凭进货发票按5%的比例抽成,一个月能挣100多块钱。我老伴当时的工资是五十块零五毛,四个孩子的待业工资都是30元,我每个月都比他们爷三个挣得都多。
为了吸引顾客,我在摊位上打了一个帆布篷,既能遮阳,又能挡雨。棚下摆几条大板凳,买东西的人可以坐着歇脚,后来生意一天比一天好。
从1981年开始,这个十字街口又多了两家代销点,不过,我的生意一点都没有受到影响,因为一部分经常到供销社买东西的乡下人也懒得去挤柜台,价格都一样,索性就在十字街口买了;供销社关门以后,左邻右舍也时常到我家里去买东西,所有商品只要能进回来,都不愁卖。
瞄准市场头脑活
1983年以后,市场进一步放开,我与供销社的合作也告一段落。一些个体户开始到颍上县城的烟酒公司进货,回来以后在十字街口摆摊零售,我也跟着他们一起进货卖货,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
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当地政府对集镇街道进行了改造,一些沿街居民也自发地把住宅改造成门面房,自己做生意,或出租给个体户。眼看着路边的摊位越来越紧俏,无论逢集背集、清早晚上都能做生意,我就在路边租了一间20平方米的门面,开了一家百货商店。每到腊月二十前后,都要请亲朋好友过来帮忙卖货,慌得中午都顾不上吃饭。到了晚上,把钱箱子里的钱倒在地上数,整整一大堆全是五块十块的钞票。
1990年前后生意最好,年三十把货卖完以后,年初一一大早就要到县城的龙门商场进货,可以说,一年到头都没有淡季。
上了年纪以后,我就把生意交给儿子媳妇经营,他们脑袋灵活,在集镇上投资了两间门面。粮站破产以后,他们就把精力都放在了生意上,虽然这几年出门打工的多,生意不是太景气,但是一家人有吃有喝,孙子孙女都有正式工作,我已经很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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