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民生工程建后管养,确保民生工程持久发挥效益,颍上县积极围绕政府转变职能,进一步规范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
一是成立组织,明确职责。为切实搞好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成立了“颍上县民生工程建后管养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地点设在县农村能源办,工作人员主要依托能源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设立热线电话(在电视及网络上公示),统一协调指挥调度全县民生工程维护、维修,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受益、谁管养”的原则;确保已建成民生工程项目的运行,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是制定办法,落实经费。根据省厅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文件精神,制定了《颍上县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办法》,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明确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推行多样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逐步探索建立财政、社会、集体、个人等多元化机制。安排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资金2000余万元,建立“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专户”,据实结算;分别对农村沼气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社会儿童福利中心、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校安工程等项目进行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三是突出效益理念,加强绩效评价。将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绩效评价,建立由购买方、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监督评价机制,采取日常监督和年终综合评价相结合,对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民生工程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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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冯启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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