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法宣)“做梦都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把钱拿到手,终于可以安心回家了”。日前,在颍上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两位女法官的调解下,农民工许某从王颍、高群英手中拿到1万元劳动报酬时,流下了欣喜的泪水。
原来原告许某在谢桥镇一工地上干活,一干就是三个月,可活干完了,工资却一分也没拿到。这时许某傻眼了,旁边有知情人告诉许某,你给人家干活,一没有劳动合同,二没有书面协议,连张纸条都没有,你凭什么向人家要工资。许某在多次索要劳动报酬无果后,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来到法院。具办法官高群英接到案件后,及时向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王颍反映情况。在原告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她们并没有一判了之,以依据不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是改变思路,把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及时传到法院,告知拒绝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被告某施工单位慑于法律的威严,及时把拖欠的1万元劳动报酬当庭支付给原告许某。
该案从立案到达成调解兑现协议仅用15天,高效、公正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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