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大集体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流失,维护大集体人员切身利益,2010年度对待遇享受人员74人进行资格认证。通过认证,共取消死亡、转保等19人基本生活保障金待遇。
一是广泛宣传通知。为提高全县大集体人员对资格认证有关事宜的知晓率,一是通过电视、《长丰》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张贴标语、散发慰问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二是对有准确联系方式的进行逐人电话通知。二是集中办理资格认证。为认真做好资格认证工作,要求乡镇区保障事务所在县人社局统一安排下集中时间对辖区内的大集体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因考虑县城所在地水湖镇的特殊性,县人社局抽调精干人员,安排在县百帮园院(原县农机二厂)内集中办理。三是开展上门服务。对于部分年龄较大行走不便、瘫痪、长期生病卧床不起的大集体人员,县人社局克服人手不足、交通不便等不利条件,深入大集体人员家中,开展上门服务。四是邮寄办理服务。由于考虑部分人员居住异地,来往办理资格认证的不便,县人社局采取邮寄《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的方式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并采取暗查方式,向大集体人员家属或周边熟人询问情况,进一步确保资格认证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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