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讯 经肥西县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今年,该县城镇低保标准由220元/月提高到282元/月,农村城镇低保标准由1000元/年提高到1200元/年,提高幅度分别达到28%、20%,为历年之最。提标后,该县城乡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均位居全省前列。
据悉,肥西县城镇低保于1998年启动,经过5次提标,低保标准已由最初的80元/月提高到现在的282元/月,2010年城镇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218元。这次城镇低保提标后,该县城镇廉租住房的低收入标准已连续3年提高,达到507.6元/月。农村低保于2007年启动,经过3次提标,今年,该县将省定的1000元/年标准提高到1200元/年。 (孔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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