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盖了章,我们就放心了,调解有了法院的认定,我们才觉得有保障。 ”6月29日,张新和弟弟张超拿到肥西县法院三河法庭的调解确认决定书,都松了一口气。之前为了姑妈留下的遗产,两人争得很不愉快,经过法院,到人民调解委员会,再到法院,短短半个月,彼此的心结已经打开。据悉,这是肥西法院作为全国首批诉调对接试点基层法院之一,正式开始以诉调对接模式处理的案件之一。
兄弟纠葛半月化解
张新是三河镇的居民,和弟弟张超一起赡养独身的姑妈。姑妈临终前,遗言由张新操办自己的后事,自己的存款除去操办后事的花费,都给张超。但是,办完后事,张新要求从张超那兑现自己的花费时,张超认为花费过高,哥哥要的太多。兄弟俩为此要上法庭。三河法庭庭长苏绍军接待后,立即建议两人到当地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我们目前已经和三河辖区的司法所、村(居)委会形成共识,只要到法院来起诉或者准备起诉的案件,我们审查后认为适合进行调解,或者交由人民调解更利于问题解决的,都会委托给调委会、村(居)委会或者建议当事人直接去申请调解。 ”苏庭长告诉记者。
经过苏庭长的建议,兄弟俩来到司法所的调委会,一个星期,两人就达成了调解协议。不过,为了让调解协议有保障,二人还向三河法庭申请对调解协议书进行确认。“这个程序为调解协议增加了强制执行力。经过法院确认,一旦不能执行到位,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苏庭长告诉记者,这个案件若是经过法院立案、排期、审理、判决,不可能在半个月时间就让双方达成如此满意的结果。
诉调对接效率初显
据了解,从今年5月开始,肥西法院着手诉调对接试点工作,三河法庭已经率先在5起案件中尝试了这一方式,取得很好的效果。“目前集中在赡养抚养案件、继承案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劳务纠纷等,这几类案件如果能够先通过人民调解,往往能够让当事人的情绪更缓和,容易找到双方的利益共同点。 ”三河法庭的王慧娟法官告诉记者,他们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很多当事人另有隐情,却不愿在法庭上呈现。若此时委托给当地司法所或者村(居)委会,他们都了解当事人的家庭情况,能够找到问题的根本所在,就容易解开他们的心结。“还有个关键问题,就是当事人先接受人民调解,再到法院申请调解协议书的确认,既不用交诉讼费,也不需承担诉讼的风险,协议书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尝到了甜头,往往很愿意接受这样的方式。另外,我们也会在调解中,适时参与指导他们的调解协议书制作以及在法律问题上的准确把握。 ”“诉调对接,利于解决矛盾,减少诉讼成本,调解也有利于矛盾化解,提高问题解决的效率。 ”苏庭长结合刚刚解决的5起案件,感同身受。
多方联手定期沟通
记者从肥西县法院了解到,构建诉调对接工作平台成为该法院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开展的依托。法院在已有的“调解指导中心”和“诉讼服务中心”基础上整合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在四个基层法庭和重点乡镇园区、村居委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配备法官和专门的工作人员。 4月,“小庙法庭驻社区诉调对接工作站”在小庙镇拐岗社区挂牌,在安徽省属首例。
法院还与司法局、工会、妇联、消费者协会等联合制定有关委托调解的规范性文件,明确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将民商事纠纷在立案前委派或立案后委托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同时,有望将这一机制扩展至刑事和解、行政案件和解等方面,将诉调对接全面延伸至法院审判工作的各方面。另外,在交警、计生、房产等部门设立巡回法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具有调解职能的商会、仲裁委建立定期沟通联络机制。
·程磊本报记者唐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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