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合肥市纪委通告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合肥市委“十条工作意见”的典型案例。春节期间,合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执纪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及时通报,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起典型案例
肥西县第三中学校长李法余用公款购买白酒,列入学校招待费报销。肥西县纪委给予李法余行政记过处分,并责令其将学校所购剩余白酒予以清退。
长丰县双墩镇敬老院院长陈仁敏公款请客送礼,双墩镇纪委给予陈仁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回所有公款。
瑶海区七里站街道东七社区党委书记王光志,带队用公款赴外地参观旅游。瑶海区纪委给予王光志党内警告处分,参观旅游费用一律由外出人员个人承担。
庐阳区编办主任肖军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庐阳区纪委给予肖军党内警告处分,公车私用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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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肥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