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世华: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孟爱武与被执行人卫世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15)包执字第01539号一案,依据已生效法律文书(2015)包民一初字第02730号民事判决,被执行人卫世华应支付孟爱武2015501元及逾期利息。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我院依法委托安徽普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卫世华所有的阳光温泉浴场室内的物品、设备进行评估,现已作出皖普天评报字[2015] 077号评估报告(评估价300439元)。同时本院现已作出(2015)包执字第01539-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卫世华所有的阳光温泉浴场室内的物品、设备。现卫世华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评估报告及拍卖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异议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逾期将依法处理上述查封物品、设备。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8日
王磊、沈华锦:本院受理原告陈长江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5)瑶民一初字第0542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诉讼请求为:一、依法判令被告王磊、沈华锦连带归还借款本金 400000元及利息152000元(按月利2%,自2014年3月11日起,暂计算至2015年10月10日,计息至款清之日);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所有的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的新站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8日
曾艾华:本院受理原告杜明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瑶民二初字第006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曾艾华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原告杜明军借款100000元及违约金(从2014年4月1日按照每月2000元支付至款清之日)。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埋费258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3380元,由被告曾艾华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8日
安徽绿龙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含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本院无法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5)含民二初字第0068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含山县人民法院2016年1月8日
安徽万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晓琴诉被告安徽万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8日
晁体军、晁波波:本院受理原告罗良顺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8日
纪粮站、郭行艳:本院受理原告金长伦与被告纪粮站、郭行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合高新民一初字第007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纪粮站、郭行艳应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共同向原告金长伦偿还借款本金4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1246元,由原告金长伦负担46元,被告纪粮站、郭行艳共同负担1200元;公告费800元,由被告纪粮站、郭行艳共同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8日
安徽东俊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熊奇诉被告安徽东俊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瑶民二初字第01408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安徽东俊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熊奇货款200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14年5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2%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2016年1月8日
夏敦贵、牛求凤:申请执行人胡小梅与被执行人夏敦贵、牛求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的(2015)肥西执字第00412号执行裁定书(拍卖)及评估报告书(评估价180.32万元和76.22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即视为无异议。
肥西县人民法院2016年1月8日
许家萍:申请执行人杨金利与被执行人许家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的(2015)肥西执字第00467号执行裁定书(拍卖)及评估报告书(评估价为14.29万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自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即视为无异议。
肥西县人民法院2016年1月8日
程晶晶、梅爱军:本院受理原告徐生文诉被告程晶晶、梅爱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原告提供的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第二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将依法缺席审理。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8日
合肥雅美玻璃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包河区宏利泰门业经营部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包民二初字第018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8日
沈焕强、钟晓云:本院受理余忠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蜀民一初字第025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8日
冯超:本院受理原告合肥瑞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冯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5)包民二初字第019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8日
翁亚益:本院受理原告吕理刚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本院无法将有关法律文书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5)含民二初字第00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含山县人民法院2016年1月8日
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张晓东、张东: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建波商贸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5)瑶民二初字第0272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证据材料,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广西矿建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所欠货款61780元、利息3037.21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5.6%计算,暂计算至2015年9月30日,后续利息本清息止)合计64817.21元,被告张晓东、张东负连带支付责任;二、判令各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的新站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8日
何世清、安徽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洁诉被告何世清、阳升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告何世清、安徽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何世清、安徽亿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原告补充提交的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8日
合肥卡琪包装有限公司、李伟伟、杨丽、韦进、李贵梅: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3月3日15时4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8日
安徽金乡包装有限公司、合肥金紫荆包装有限公司、合肥华禹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胡鹏鹰、胡凡凡、刘道群、刘伟: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国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3月3日10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8日
安徽金乡包装有限公司、合肥金紫荆包装有限公司、合肥华禹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胡鹏鹰、胡凡凡、刘道群、刘伟: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国正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3月3日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8日
合肥市新琪工贸有限公司、李贵梅、韦进、合肥卡琪包装有限公司、李伟伟、谢国成、李玲莉: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原告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6年3月3日14时4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8日
常金良、霍大想:本院受理原告苗振郢诉被告常金良、被告霍大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苗振郢于2015年11月16日庭审结束后向法院提交证据一组:证据1,2014年4月2日借据一张,证明常金良借款事实;证据2,婚姻登记审查处理结果一份,证明常金良与霍大想系夫妻关系。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证据、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6年3月11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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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肥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