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合肥5月13日电(记者马姝瑞)安徽省物价局日前正式公布20条价格政策,服务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据悉,新政将赋予示范区更为灵活的价格调控权,对各项收费进行规范,深化示范区资源价格改革,并通过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示范区的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
记者从安徽省物价局了解到,在价格调控权方面,新政将允许各地制定临时价格,并尝试采取“一地一价”的差别化价格政策,对于新进省级集中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的企业,因地区差异对省定商品和服务价格(资源类产品价格除外)暂难以执行到位的,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提请省物价局按照“一地一价”的办法,在一定时限内分步执行。
在规范示范区各类收费上,新政明确,对相关企业涉及的省定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等多项经营性服务收费,给予减免或下调收费标准;对新建和改扩建企业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工程设计、建安和维修价格,各地也将严格审核成本、分类制定最高收费标准等措施。
对于企业关注的资源价格改革问题,安徽省还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电价由购用电双方协商确定;2010年底前,对列人国家鼓励类的服务业用水、用气价格与工业企业同价,其中用水同价应在6月底前完成;对省集中区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的用气大户,各地在核定具体用气价格时,还可以给予一定幅度的优惠。
新政还要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行业不得强行要求用户接受指定服务,也不得拒绝验收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接的相关工程项目,不得在工程审查和验收过程中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新闻推荐
温家宝总理日前在安徽检查防汛抗洪工作时指出,长期的抗洪斗争形成了“王家坝精神”,这就是舍小家、为大家的顾全大局精神,就是不畏艰险、不怕困难的自强不息精神,就是军民团结、干群同心的同舟...
合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合肥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