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彩虹行动”的社区矫正工作试点,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进社工组织,通过个案访视、“时间银行”、心理矫治等方式,促进社区矫正人员真诚悔过自新——
本报记者 李浩本报通讯员 杨阳 汤李军
个案访视 教育帮扶并举
“大家这么关心我、帮助我,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近日,面对上门访视的街道社工,社区矫正人员卫某激动地说。
卫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缓刑,在合肥市蜀山区西园街道接受社区矫正。起初,他不愿与人交往,对生活失去信心。社工多次上门探访,与他交心,得知卫某一家三口的生计全靠他从事保安的收入来维持,家庭生活较为贫困,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对卫某予以帮扶的建议。卫某被列为街道的困难帮扶重点对象后,一改以前的抵触情绪,积极参与街道组织的教育学习和劳动服务。
卫某的改变,得益于西园街道司法所开展的社区矫正“彩虹行动”试点工作。去年6月,西园街道与蜀山区司法局、区民生社会工作服务社共同签订了社工参与“彩虹行动”社区矫正的合作协议,在蜀山区首次引入专业社工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个案访视是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社工分片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日常走访、思想教育、困难帮扶等工作,运用专业的工作经验,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并定期前往社区矫正人员的家中访视,评估社区矫正人员的身体、心理、社会关系等方面的状况,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需求。同时,通过整合资源,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起着缓冲犯罪危害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但由于司法所人少事多任务重,开展社区矫正常常力不从心。”西园街道司法所所长陈伟告诉记者,目前,西园街道共有社区矫正人员约50名,而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只有3名,还要从事大量的其他行政工作,如果按照以前都由政府包揽的做法,社区矫正工作难以全面开展。
“借助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将一部分非刑法执法类的工作交给社工去完成,既符合社区矫正制度设计的初衷,也是解决当前执法力量不足的有效举措。 ”蜀山区司法局副局长董琳表示,引进社工组织,让专业的人做专门的事,解决了社区矫正工作人手不足、专业力量薄弱、帮教方式单一、心理矫治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大大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据了解,“彩虹行动”现已基本形成“1+1+X”的复合运作模式,以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为核心、社工为支撑,以志愿者和社区矫正人员亲属为补充,构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与教育帮扶体系,从生活帮扶与社会救助、家庭关系协调与辅导、就业与社会融入辅导、感化教育与社会教育等方面,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彩虹行动”中,还引进第三方机构进行科学评估,保证了实施的效果。
创新方式 提升矫正成效
11月21日中午11时,在社工徐赤带领下,社区矫正人员老林和两位大学生志愿者来到西园街道动力三村小区,敲开空巢老人王奶奶的家门。寒暄之后,老林拎着菜篮径直走进厨房,两名志愿者拿起扫帚、拖把打扫起来。不多久,房间被收拾得干干净净,几盘香喷喷的热菜也上了桌,5人共同坐下,一起有说有笑地吃了顿午饭。
离开王奶奶家后,老林来到西园街道司法所在“时间银行”小册子里填上刚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的时间,徐赤在小册子上标注“服务2小时”的字样,再盖上“蜀山区民生社会工作服务社”的印章。 “这个月的8小时服务时间已经超额完成了。 ”徐赤把“时间银行”小册子上的记录累加后对老林说。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每月要分别参加8小时的劳动服务和教育学习。而对此如何具体操作,并没有细化的规定,只能由各基层单位根据自己的情况开展。陈伟告诉记者,在以前,由于工作人手的限制,每次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劳动服务都是在工作时间集中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要向单位请假才能来参加,既影响他们的正常工作,而且劳动服务大都是打扫卫生、文明创建等比较单一的形式,效果不佳。
“彩虹行动”试点开始后,西园街道司法所借助社会组织力量,创造性地实施了“时间银行”制度,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劳动与学习的时间进行分段累计计算。由社工带领社区矫正人员,结合西园社工中心自有的公益项目,让社区矫正人员根据自身的空闲时间,自愿参加劳动服务,服务的时间经社工认证后,用来兑换社区矫正要求的每月8小时公益劳动时间。“以前我因为参加劳动服务和学习经常请假,先后被5家公司辞退,自从街道实行‘时间银行\’,我们可以自己协调时间,化零为整,这比以前更人性化了。 ”老林说,他现在已经在一家公司稳定下来,工作顺心。
据了解,从今年5月起,西园街道已经常态化地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与了 “周末探亲”、“阳光四季”、爱心义卖、教授电脑课程等多种形式的劳动服务活动,发挥社区矫正人员所长,更好地参与社区服务。
心理矫治 重拾生活信心
不久前,正在进行晚自习的同济大学大一学生小万接到来自家乡合肥的电话,关切地询问着小万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打电话的热心人是西园街道的社工,而小万的另一个身份是社区矫正人员。
小万曾是武汉一所知名大学音乐学院的学生。 2013年6月,小万和另外两名同学抢夺了路人的钱包;次年,小万被法院以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被学校开除。
“别人会怎么看我?”“我的人生是不是就这样毁了?”从天之骄子沦为社区矫正人员,极大的落差让小万对未来产生了恐惧心理,对外界事物也非常抵触。社工在与小万接触后,发现他的心理包袱较重,有自暴自弃的倾向,于是定期安排他到西园街道司法所的心理治疗室,由专业的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辅导。通过一次次的谈心和教育,小万渐渐克服了恐惧和抵触情绪,调整好心态再次备战高考。经过刻苦的复习,今年高考他以优异成绩被同济大学录取。
“以前的我不懂事,今后我要明辨是非。 ”小万表示,通过社区的心理矫治,他重拾了信心,懂得了自己对家庭以及社会的一份责任,对来之不易的大学生活要倍加珍惜。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因背负较重的心理包袱,相比普通人更容易产生怨恨、敌视、绝望自责等情绪,不利于他们悔过自新。 ”陈伟告诉记者,对矫正人员进行积极的心理干预非常重要。 2013年,西园街道司法所设置了心理咨询室和心理治疗室,每天安排一位心理咨询师值班,帮助解决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各种心理问题和行为障碍,减除可能影响社区矫正成效的各方面因素,并开通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随时接受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咨询,及时化解负面情绪。同时,推行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心理评估制度”,通过作答心理评估测试试卷,发现社区矫正人员不同的心理问题,制定出相对应的心理矫治方案。
“社区矫正人员通过与社工、志愿者进行良性互动,激发感恩他人、回报社会的正能量,对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有很大帮助。 ”陈伟告诉记者。据了解,西园街道社区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2人,顺利解除矫正52人,无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
·街谈巷议·
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
李浩
通过“彩虹行动”试点,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专业社工机构、职业社会工作者,将部分非刑法执法类的工作交给社工去完成,合肥市蜀山区西园街道的创新探索,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尽可能多地利用社会力量。引入社会组织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能够有效节省刑罚执行资源,提高社区矫正效率。可以说,社区矫正的预期目的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力量的参与程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体制机制的不健全给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带来了各种阻碍,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势在必行。
社区矫正是一项专业性强的社会工作,对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较高。目前安徽省社会组织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人员数量、专业素质等方面都较为薄弱,迫切需要大力扶持。可以设立岗位面向社会购买社区矫正人员所需要的公共服务,并加强对社工的业务培训,包括社区工作的基础理论、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知识等等,以此培育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引入社会组织进行社区矫正,不能随意吸纳,也不能一引了之,需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的准入和监管制度,从专业、能力、素质等方面综合考量其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资质,从工作过程监督考核参与者的工作绩效。同时,还要建立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奖励和退出制度,对于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和团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能力不强或工作不负责任者及时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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