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山西人陈先生和妻子在合肥滨湖新区买了套100多平米二手学区房。经房屋中介牵线,陈先生给房东曹某某汇了28万余元首付款。房子还没过户,陈先生却发现,曹某某竟又通过另一中介,把房子卖给了买家江女士。江女士也为此支付了29万元的购房首付款。一房两卖后,曹某某卷走57万元“玩消失”。近日,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冻结曹某某账户上96万元资产。
一房两个月卖两次
去年8月,陈先生和妻子在合肥滨湖新区观湖苑小区看中一套房,总价96万。经中介牵线,8月27日,陈先生将28万元汇入房主曹某某银行卡账号。双方随即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书》。陈先生说,钱汇过去后,曹某某却称房产证在他老家,无法办理房产过户。
去年12月3日,陈先生发现曹某某竟然将房屋又卖给了江女士。江女士也已把29.4万元首付款付给对方,合同签订时间为10月23日。 12月,曹某某玩起了消失,江女士和陈先生怎么也联系不上他。
作为帮陈先生联系房源的中介,合肥徽宏置业业务经理李先生说:“签合同前,我们也查证了曹某某的房产信息,在此之后,房子再有交易,中介就查询不到了。”
给江女士介绍房源的吉大房产中介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买卖双方只要没去房管局进行产权交易,中介就无法查到该房源是否交易过。
起诉冻结了房主资产
陈先生和江女士认为,曹某某一房两卖,涉嫌欺诈。在去年12月底,两人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起诉曹某某欺诈。
近日记者获悉,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立刻冻结被告曹某某和妻子朱某某银行账户上的96万元存款,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此外,陈先生也向包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了案,要求追究曹某某刑责。在警方的协调下,曹某某终于出面,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了中介公司作抵押。
[提醒]
资金托管规避风险
据合肥市房产局滨湖区的工作人员介绍,2015年9月,合肥市出台了相关规定,目前存量房网上签约基础工作准备就绪,将适时实施。目前,存量房交易实行手签纸质合同。在新政还未实施之前,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再度发生,可以按照合肥市二手房资金托管制度,即买卖双方先把预付款放在房管局在银行设立的资金托管账号上,等过户手续完成,双方再到房管局完成最后交易。
记者吴洋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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