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刘桥镇前吕楼村第四村民组土地二轮发包,给村民宋红侠户少发包了3亩多土地,为此,宋红侠除打了两场官司外,还曾无数次上访,花了不少钱,投入了大量精力,可问题至今没能得到解决。
宋红侠告诉记者,1994年土地二轮发包时,她们组人均土地1.12亩,她家有7口人,但当时村民组只按4口人的标准分给她家4.48亩承包地,还有3口人没有分到,少分了3.3亩。于是,她找村民组长、村干部,因土地已分到户,调整难度大,村组干部搞了个临时解决办法,即1994年至2000年,村民组参照当地煤矿征地青苗费补偿标准,每年每亩补给她家500元-900元不等的青苗补偿费。2000年,村民组突然不愿继续支付此款,于是,她找村干部、镇司法所调解,花了3000多元请客吃饭,只讨回了2970元青苗补偿费。
2001年至2003年,村民组又不愿支付此款了,无奈,2003年,她将村民组、村委会起诉到当地法院,法院判决村民组支付三年青苗补偿费计8000多元。打这次官司,她花了5000多元。官司虽赢了,却没有解决问题。 2004年至2006年,村民组还是不愿支付青苗补偿费。2006年,她再次将村民组、村委会起诉到法院,官司再次赢了,讨要回了8000多元青苗补偿费,但为此她又花费了5000多元。更令她气愤的是,2007年至2009年,这三年的青苗补偿费,村民组还是不愿支付。 “我天天找村干部,村干部让我再打官司,但我不想折腾了,打官司花费太大。 ”于是,她开始上访。镇里拿出的处理意见是,按每亩1.9万元的标准,补偿他家2. 45亩征地款。对此,她不接受,因为她们县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每亩2.9万元,村民组少发包了3.3亩,怎么能按2.45亩的标准补偿呢?况且最近三年的青苗补偿费还不支付。
对此,吕楼村委会一村干告诉记者,当年发包土地时,宋红侠户的确少承包了土地。因村里没有机动地,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村里按去年的征地补偿标准一次性支付补偿款,可宋不同意,事情就拖了下来。
对此问题的最终解决情况,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王明存
·编后· 这起土地纠纷,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也不是没有解决的办法,但却拖了16年之久。拖的结果,只能是当地上访人群中又多了一人,地方法院又多了几起诉案,导致行政资源被无端的浪费。当前,也并不是没有彻底解决的办法,如一次性支付永久征地补偿款,就切实可行。可即使这样,村干部还是莫名其妙不愿如实补偿,造成信访积案。难道就这样让宋红侠继续信访下去?希望镇政府过问并彻底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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