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物品被搬空
于先生家住在凤台县福海园小区12号楼,4月3日下午,他回到家打开地下室的房门,看到里面放了几年的东西全都不见了。由于房门没有被撬痕迹,他想或许是家里人给搬走的,便打电话问家里人,可家人都说没清理地下室物品。
“我们平时在福海园房子住的时间少,为了方便照顾孩子,我们最近一两年,基本上都在父母家住。”于先生说,看到东西丢了,便打110报了警,之后又赶到小区物业公司,想调取监控录像,看看到底是什么人将他家的东西给偷走的。民警也随后赶到小区物业公司,向物业人员询问情况,物业人员竟称东西是他们搬走的,这个结果让民警和于先生都很意外。
物业以为是未售房
安馨物业公司负责福海园小区的物业,昨天下午,物业公司一位沈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于先生虽然买了地下室,可一直未到物业来办理交房手续,地下室钥匙也不是从物业手里拿的,所以物业公司就把于先生家的地下室当成未售出的房子。
前段时间,物业人员在清理未售出的地下室时,发现这间地下室里存有东西,就挨家挨户询问是谁家放的东西,但居民都说不知道。于先生家没人,他们电话联系到于先生的父亲,于父也说不是他家的。由于找不到物主,物业人员就将地下室的东西搬到别处存放了,现在东西已全部归还给于先生。
损失多少说法不一
昨天下午,于先生否认了父亲曾说过东西不是他们家的说法。于先生说,他爱好集邮与收藏书籍,地下室里存放了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集到现在的邮票,还有很多淘回来的各类书籍,粗算起来价值上万元,现在只追回来几十本杂志和汽车坐垫,据说书籍与邮册都被物业人员给卖掉了。
凤台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赵警官介绍,通过他们调查,确实存在部分书籍被物业人员卖掉的情况,但具体卖了多少书,都说不清,就连于先生自己也说不清具体丢了多少书。现在,于先生和物业双方先协商处理,如果协商处理不好,于先生可以写报案材料,再由警方处理。本报记者 张安浩
凤台县于先生怎么也没想到,前几天,小区物业人员竟然打开他家的地下室房门,搬走里面全部东西。4月6日,于先生向本报反映,他价值上万元的物品被物业人员给卖掉;而小区物业负责人则称,他们以为这间地下室是未售房屋,而且已将物品返还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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