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期间,凤台县除部分执法部门的执法车辆外,所有公车全部封停入库。GPS监控显示,全县四百多辆公车假期“零移动”。
今年以来,县纪委开展了历时2个月的“清风”专项督查行动。他们通过协调县移动公司建设GPS监控调度系统,对全县430辆公务用车和制式执法车辆进行在线跟踪管理,搭建起全县公车运行实时监控平台。县纪委要求全县所有公车非工作时间一律定点停放,并对公车使用进行登记,如有特殊情况需使用公车的,需提出申请并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对各单位公车使用情况进行轨迹跟踪,对公务用车行为进行日常监管,重点查看各单位车辆出省、出市情况以及信号不良车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严肃处理。
县纪委牵头成立专项督查组,坚持督查常态化。从1月份至今,已先后4次对全县各单位公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明察暗访,并做到每一次督查都有县电视台记者全程参与摄像,实现“幕后”监控与“台前”管控的融合。 “清风”行动开展以来,县纪委除对各单位公务用车备案封存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外,还针对县内的学校、商场、酒店及部分休闲娱乐场所等可能出现公车私用、公款消费的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共发现10家单位的10辆公务用车或制式执法车辆,存在着接送小孩上学、就餐时间违规停放在休闲娱乐消费场所等情况。同时,县纪委注重疏通双向监督渠道,积极与省、市纪委配合联系,确保信息互动、情况互通、工作互补。 1月份,县纪委对市纪委转发的“关于全县5辆公务用车2015年元旦期间外出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及时将调查情况进行了反馈。
为巩固“清风”专项行动成果落实,县纪委重新制定出台了《全县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意见的通知》,对公车管理、GPS安装使用等方面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县纪委注重在严肃问责上下功夫,着力形成督查通报问责机制。1月份以来,对查实违规使用公车的15家单位点名通报,并对其中4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诫勉约谈,各单位均按规定退交了100元车辆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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