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7日。张福文购买了淮南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一套房屋,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2008年5月1日张福文搬进新房居住,可一个月后,他发现天花板上有裂缝,并且出现渗水,后来还发现楼板钢筋外露、锈蚀。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曾派人对该房屋进行简单的维修,现在,他家的房子打满“补丁”。他找到开发商想退房或换房,因开发商不愿承担房价差价款,双方没谈成。
2009年4月,张福文向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电话投诉。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接到投诉后,给张福文出具了一份《工程质量监督意见通知书》,认为反映的问题属质量缺陷,属国家规定的保修范围,应由开发商无偿维修。
由于这份《工程质量监督意见通知书》,没有明确说明张福文住的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影响到楼房的安全居住和使用年限,张福文又提出复查申请,要求对自己购买的房屋是否存在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问题作出复查。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人员告诉张福文说,如果要求鉴定住房质量安全,所需鉴定费用约要20万元,而买房才花了17万多。
在与房屋开发商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张福文委托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孔维钊律师,代理其与房屋开发商进行协商。后经孔维钊律师的多方协商,2009年12月10日张福文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终于达成协议,协议约定开发商购回房屋,退回张福文的购房款人民币20.6万元,并补偿张福文8.4万元。目前该协议已履行完毕。
本案意义
从个案来说,消费者张福文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同时,也反映出《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和投诉受理办法》的某些条文急需修改,该案律师已向房屋质量管理部门提出修改建议。
新闻推荐
5月11日下午,合肥市体育中心综合馆前红色战车云集,合肥、淮南、蚌埠3市200余名消防官兵会聚合肥,举行大型跨区域灭火救援演练,检验部队灭火救援能力。为确保上海“世博会”合肥“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
淮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淮南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