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鸿)近日,为了应对可能因雨雪冰冻天气出现的哄抬物价现象,稳定市场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淮南市物价局向全市各经营单位下发了提醒告诫书,严禁经营者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哄抬物价。
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自律,依法经营;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禁止不标明价格,禁止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各商场、超市在冰冻雨雪灾害期间要保障货源稳定,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得串通涨价、谋取暴利,不得捏造、散布涨价谣言;客运、出租车等客运经营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严禁冰冻雨雪灾害期间乱涨价和变相涨价。
此外,淮南市物价局将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肃处理。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对于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价格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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