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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屯溪重点保护区域不可“硝烟弥漫”

来源:黄山晨刊 2014-01-29 22:12   https://www.yybnet.net/

□见习记者 吴玉莲 记者 舒俊

晨刊讯 为确保防火安全,今年春节期间,在屯溪老街、程大位故居、程氏三宅等重点保护区域将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黄山市中心城区重点保护区域的保护与管理,根据《黄山市历史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屯溪区政府于1月27日发布通告称:禁止在屯溪老街、程大位故居、程氏三宅等重点保护区域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禁止范围为屯溪老街(东起黄山百大、西至老大桥、南至滨江路、北至延安路)及程大位故居、程氏三宅周边50米范围内;禁止在禁区范围外用烟花爆竹对保护区域斜射(这里所称的烟花爆竹是指燃放时能产生烟光、声响的烟花、鞭炮、爆竹、礼花弹等);在禁止范围区内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反该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责令改正,收缴其烟花爆竹;同时由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黄山市工商局屯溪分局、屯溪区安监局、屯溪区城管执法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重从快处罚。如违反通告规定,阻碍、拒绝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劝阻、举报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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