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253首音乐作品,非法经营额2万余元,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3月25日下午,黄山市首例侵犯著作权案在屯溪法院开审,并在全市首次实现了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判决。被告人江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追缴非法所得20038.94元。
被告人江某27岁,大专文化,上海市闸北区人。2011年年底,江某创办“音扑网”音乐网站,并联系熟人王某商谈服务器托管事宜。而后,王某将这项业务介绍给耿某。于是,耿某很快联系上黄山市的何某,将该项服务器托管业务告知黄山市某网络公司的老板许某,最终敲定由该网络公司为“音扑网”提供托管业务。此后,从2011年年底至2013年4月初,被告人江某在“音扑网”上先后上传了未获得版权使用权的MTV歌曲253首,给网友点击下载,次数达到88959次。期间,江某利用“音扑网”在百度联盟上参与广告投放宣传,共获利20038.94元。经国际唱片业协会亚洲区总部出具的版权认证报告认定,“音扑网”上的253首MTV歌曲均为国际唱片业协会会员唱片公司所有,并未授权“音扑网”使用。
庭审中,江某对屯溪区检察院指控罪行供认不讳,当庭表示不上诉。
“该案还创下了黄山市法院系统为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重点司法改革项目的首个案件,开了黄山市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判决的先河,具有相当的普法效益。”主审法官胡绪美说。
新闻推荐
□ 记者 王玲琳近日,中心城区天都小区的李女士在新城区一家4S店按揭购买一辆价值13万元的车子,销售人员表示按揭买车可享受“零利率”优惠。但在办理按揭手续时,4S店让她交了一...
黄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黄山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