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岗位。
2.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目的是什么?
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目的是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提高就业质量。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4】1号)文件规定,安徽省已将公益性岗位开发列入就业促进民生工程。
3.2014年黄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的数量是多少?
2014年,根据全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目标任务要求,黄山市将开发可以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2200个。
4.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原则和方式是什么?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开发、属地负责、单位管理”的原则,按照政府因需设岗、劳动者自主选岗、单位以岗定人的方式进行,建立岗位救助、实名服务、动态监管长效机制。
5.各部门在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中是如何分工的?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的规划、开发和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相关补助资金的筹集、发放和监管;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负责公益性岗位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6.公益性岗位具体包括哪些岗位?
(一)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基层岗位;
(二)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具体包括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四)劳务派遣企业、家庭服务业企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的托底性安置岗位;
(五)经市人民政府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
7.哪些用人单位可以申请设立公益性岗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相关企业均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黄山市劳动用工登记证》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8.公益性岗位安置的人员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失林)人员、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被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
咨询电话:232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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