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姚大盛 文/摄
晨刊讯 9月17日上午,在黄山东路屯溪五中斜对面的非机动车道上,一辆电瓶车与自行车相撞,事故造成骑自行车借道通行的老妪腿脚部位受伤,2车互有受损。但是,由于老妪是借道逆向行驶,双方为能否借道逆向争执起来,以至于受伤老妪死死攥住电瓶车的车把不放,生怕骑电瓶车男子开溜,直到交警前来处理才松开手。
据受伤老妪吴某介绍,当天上午8时20分许,家住市区北海路一小区的她,骑自行车从屯溪五中对面的非机动车道通行,行至事发路段时,被对面驶来的一辆电瓶车逼到花圃护栏边上,无法躲避,结果与电瓶车撞上,导致她腿脚部位受伤。由于担心骑电瓶车男子逃跑,老妪强忍疼痛,一把死死地攥住电瓶车的车把不松手。而骑电瓶车男子则感到冤枉,他说自己是正常行驶,只是为了躲避一辆货车借道,才不得不和逆行的自行车撞到一起了,“现在你攥住我的车把,可是那辆借道逆行的大货车早就跑远了,你叫我怎么办?”骑电瓶车男子埋怨说,他根本没有跑的意思,希望老妪松开车把。记者看到,直到交警赶到现场处置,这名老妪才放手,让骑电瓶车男子哭笑不得。
为此,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一汪姓民警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徽省相关车辆借道行驶的细化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应分道通行。需要借道行驶时,必须提前示意或开启转向灯,确保让所借道路内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同时,车辆靠右行驶在我国是基本的交通常识,逆向行驶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干扰和破坏正常的交通秩序,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自行车可以借道通行。但是,一般来说,借道逆向行驶的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是要根据查明的实际情况,承担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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