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十周年。十年来,黄山市司法局不断创新司法鉴定管理机制,大力促进司法鉴定法治建设,全面推进黄山市司法鉴定业健康有序发展;十年来,全市司法鉴定机构不断发展壮大,登记注册的司法鉴定机构4家,其中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机构3家,司法会计、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三大类外”机构1家,29名司法鉴定人立足行业实际,术业有专攻,积极发挥专业优势,持续提升司法鉴定科技能力;十年来,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审判,司法鉴定意见作为重要的法定证据,在诉讼证据中所占的比重逐年加大,仅在2014年,全市共接受各类委托鉴定事项1026件,同比增长5.8%。全市司法鉴定人为此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提供优质鉴定服务,让司法鉴定真正地传播法治正能量。
【规范篇】
规范管理 推进行业有序发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决定》实施十年来,黄山市司法局作为全市司法鉴定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坚持依法管理,着力加强司法鉴定制度建设,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规范管理放在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贯彻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等部颁规章,强化对司法鉴定实施程序、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文书制作、鉴定标准适用等执业环节的规范。由此不断地从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入手,在立足实际、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强化行业管理、自律管理等机制,全市各鉴定机构建立健全了执业公开制度、受理登记制度、保密制度、回避制度、鉴定人出庭制度、鉴定意见审查制度、投诉查处制度、错鉴责任追究制度、学习制度、档案保管制度、财务制度分配制度、质量监控等制度,明确了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和有关岗位的职责,使鉴定机构在整个鉴定管理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鉴定执业活动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司法鉴定人依法规范执业,并严格落实司法鉴定人负责、复核、审批签发三级审查制度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度,不断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保障了司法鉴定质量。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开展行风建设年、文明窗口创建活动。各所积极履行“八公开”,全面推进司法鉴定服务窗口“五化”建设,达到外观布局标准化、服务事项公开化、服务措施便民化、人员素质职业化、服务环境人文化。天成所、诚安所积极推行“细节温馨群众”活动,专门建设了方便残疾人进出的无障碍通道和无障碍厕所,对行动不便者提供轮椅、单架服务,同时畅通投诉渠道,设立专门意见簿,由相关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填写服务评价和鉴定质量反馈意见。各所也利用活动契机,把以前想做没有做的、现在能做不愿做的、以后必做没想到的统统结合起来,重点在为民服务规范化、便利化、诚信化方面下大功夫,通过建立起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上墙,把现在的成效常态化,由小细节着手,从大局面把关,切切实实做到司法鉴定为民服务、为法服务、为公正服务。安徽清风司法鉴定所在活动中以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鉴定机构形象为出发点,投入5万余元对办公场所进行了装潢改造,初步具备了接待室、检查室、档案室、财务室、电脑操作室功能齐全的办公区域。市司法局统一设计制作了司法鉴定公示栏,全市四家机构做到基本信息公示、管理制度上墙,实现了软件规范,硬件达标,成为展示黄山市司法鉴定良好形象的一个靓丽窗口。
目前,通过明确司法鉴定管理的一系列基本标准和工作程序,黄山市已逐渐实现了司法鉴定管理有依据、考核有标准、检查有抓手。并且,还就此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检察、保险、质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经常性、常态化研究解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了有利于司法鉴定工作有序发展的良好氛围。此外,还依法推进司法鉴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项目,精简行政审批流程,,进一步完善黄山市司法鉴定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司法鉴定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推进全市司法鉴定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司法更加公正。
【创新篇】
术业专攻 提供鉴定优质服务
一个令人信服的司法鉴定结论,往往就可以定纷止争。因此,司法鉴定人的业务素质直接决定了司法鉴定的案件质量。近年来为了不断提高全市司法鉴定人的术业专攻能力和水平,尤其是自从《决定》实施以来,黄山市通过定期组织鉴定人员继续教育、专题培训、行业交流、业务评选等活动,强化鉴定人“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证据意识,有效提高鉴定人员业务素质能力、出庭作证水平;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专项检查,加大违法违规事项的查处力度,建立责任倒查机制,端正鉴定人执业态度,有效杜绝了虚假鉴定、人情鉴定。
另外,黄山市还积极组织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参加司法部司鉴所能力验证活动,在2015年,黄山市法医类3家司法鉴定机构报名参加3个项目能力验证,百分百比例通过,满意率达到83%。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人充分利用专业技能,主动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应急响应,为当事人提供公益性专业咨询,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宗旨,为困难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便民、费用减免等各项优质服务。
司法鉴定在服务诉讼活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等方面也同样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黄山市司法鉴定机构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主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与多家单位确立了定点业务联系人,专人专案,第一时间为当事人送上专业的咨询服务。市司法鉴定管理部门更是以“服务上水平,群众得实惠”为目标,不断拓展司法鉴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广大困难群众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服务。一是推行上门服务及回访制度。针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方便的群众,安排素质高、业务精的鉴定人提供上门司法鉴定服务,并及时对服务情况向当事人进行回访,加强对鉴定人的监督,提高其服务质量。二是推行优先受理制度。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军人实行优先服务,对农民工工伤鉴定等紧急情况先行援助,后补办相关手续。三是推行扶贫帮困制度。对符合鉴定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众,免除鉴定费。四是推行快速结案制度。案情简单、证据充分的鉴定案件在1小时内受理、5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社会维稳或重大民生问题的鉴定案件和诉讼时效临近届满的特事特办。五是推行热线服务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布司法鉴定服务热线电话,确保群众有关司法鉴定的业务咨询和受理办案申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全市司法鉴定机构业务量不断增长,而鉴定质量则进一步提高,2015年实现无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在为当事人提供鉴定优质服务的同时,也有效提升了司法鉴定行业公信力,维护司法更加公正。
【发展篇】
高效便捷 维护司法更加公正
司法鉴定建设和发展工作未有穷期,黄山正在路上。黄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强指出,黄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力度和成效,促进司法鉴定行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秉持“公平、公正、客观、中立”的原则,为社会各界提供司法鉴定服务,解决了大量法律纠纷中的专门性问题,为法律争议的顺利解决、司法公正的实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市司法局积极履行司法鉴定的管理职能,严把准入关,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维护司法鉴定行业秩序等保障力是分不开的。
接下来,黄山市司法局将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探索新举措,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满足诉讼和社会需求、规范行业秩序、严格鉴定行为、提高鉴定质量为目标,督促和指导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加快认证认可步伐,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司法鉴定质量,认真落实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一是围绕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的健全和完善,创新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管理模式,督促和指导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加快认证认可步伐,推进相关司法鉴定所完成认证认可工作目标。二是要建设司法鉴定公益服务体系,努力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服务优良、运行有序的司法鉴定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的基本服务需求。三要不断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和诚信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鉴定季度巡查和谈话提醒等日常监管手段。继续推进司法鉴定管理系统运用工作,切实发挥管理系统在鉴定质量运行和监控上的应有作用,建立司法鉴定质量评估制度,深入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和能力验证活动,加强对认证认可、能力验证结果的使用,形成优胜劣汰机制,逐步建立类别相对齐全、数量规模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技术力量雄厚、队伍素质过硬、运作规范高效的全省司法鉴定实施体系,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鉴定服务。
·姚大盛卢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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