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李小云
晨刊讯 针对近期国内部分美容医疗机构和美容院非法销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俗称玻尿酸)现象,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行动。2月2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经过该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注射用透明质酸钠专项检查,尚未发现有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
据悉,由于黄山市目前还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美容医疗机构,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其它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属于医学整形中注射用软组织填充剂,用于整形外科非手术美容,作为皮肤填充剂除皱、丰唇、隆鼻,达到纠正皱纹,改善皮肤外观的作用。生产、销售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消费者应到经卫生部门批准取得相关资质的合法医疗机构,由具有相关专业医师资格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注射美容,并确认所使用产品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对此,市食药监局提醒,如发现非法制售、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可及时拨打12331电话,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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