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齐美义)近日,黄山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该市市政府原副秘书长于亮有期徒刑十年。 年至年,于亮担任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镇长、党委书记、黄山区委常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高铁新区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高铁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收受或索要多家企业(人员)现金.万元、美元,价值3.万元的金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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