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觊觎屯溪老街的木雕或铜像等工艺品,可又手头拮据,外地男子刘某为此多次伸贼手。11月21日记者获悉,屯溪区法院以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9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刘某是原马钢第二炼铁总厂职工,现年50岁。4月19日,平常喜欢木雕饰品的刘某到屯溪老街一家店里盗走一件黄杨木材质的观音木雕。经屯溪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木雕价值400元。后来,他又溜进另外2家店里,分别盗走价值600元、500元的木雕工艺品。次日,刘某愈发疯狂,竟先后从屯溪老街6家店里盗走价值5600元的木雕、铜像等艺术品。5月4日,慑于网上追逃压力,刘某携带盗窃的工艺品到马鞍山市花山派出所投案自首,退出全部涉案赃物,由公安机关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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