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休宁县人民法院调结了一起因一根小小毛竹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双方当事人均为一时冲动带来的后果后悔不已。
休宁县五城镇西田村毛竹资源丰富,是当地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今年6月12日,该村村民王某与吴某为山场上一根毛竹的归属问题发生争执,均已六旬的王某、吴某没有理性对待,却动起老拳来,结果造成王某小拇指骨折,住院花去医疗费1万余元。事发后,王某要求赔偿损失,遭到吴某拒绝,公安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8月20日,王某将吴某告到休宁法院五城人民法庭,要求吴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6万余元。庭审中,吴某坚称是王某自己跌倒摔伤,而王某却一口咬定就是与吴某扭打过程中受的伤,因双方提交论据不足,主审法官没有简单地坐堂问案,而是到案发地调查了解情况,并与当地公安派出所、乡村调解组织联手,通过有针对性的做调解工作,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吴某一次性赔偿王某各项损失70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旁听的群众感叹道,这根毛竹的代价也太大了。 ·程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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