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8月7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男子谢某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被记12分,暂扣摩托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尤其糟糕的是,辛辛苦苦通过科目三考试的汽车驾驶证大受影响。
8月3日晚8时40分许,休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公巡中队民警正在万安镇查酒驾。这时一辆摩托车驶了过来,执勤交警依规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随后,谢某见证据确凿,这才道出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实话。并且他正在学习汽车驾驶证,且科目三考试都已经顺利通过。
据了解,谢某由于仍在驾驶证学习期间,目前因为被一次性记满12分,交警部门为此向驾校进行了通报,他的汽车驾驶证学习的资格也已被终止。对此,谢某追悔莫及,感叹酒驾的代价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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