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因医患纠纷,2名女子袭扰依法处警的民警。近日,屯溪区法院审结一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余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缓刑1年6个月;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据了解,现年34岁的余某和47岁的周某系休宁县人,是一起医患纠纷当事人的亲友。今年3月25日8时许,余某、周某等人因医患纠纷,与医院相关负责人协商解决问题,未果。当天下午2时许,余某、周某等来到院长办公室,与正在商议解决该纠纷的院长、医院工作人员发生推搡拉扯,在场的中市派出所民警程某、郑某等当即加以劝止,但被告人置若罔闻。随后,周某将院长办公桌上的相关资料扫至地上,余某用鞋子击打民警郑某的头部,以致现场混乱,直至增援民警赶到,将余某、周某等控制住。可是2人仍拒不配合并踢踹、辱骂民警,致民警邵某、张某等不同程度受到伤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周某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余某、周某自愿认罪,结合其社区评估意见,法院遂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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