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2月24日晚,休宁县五城镇37周岁的居民吴先生酒后不适,被送到休宁县五城镇中心卫生院诊疗,结果在输液的过程中不幸死亡。其亲友称,悲剧发生后,五城中心卫生院一直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因此要求医院和休宁县卫生部门给个说法。
据知情者程先生介绍,2月24日晚,休宁县五城镇龙湾村的吴先生应邀到朋友家中做客,一桌4个人喝酒。吴先生仅喝下2两左右的白酒后,便出现头晕、恶心等不适症状,被送到五城中心卫生院诊疗,结果在打吊针时发生了猝死。“我表哥是当晚7点20分左右被送进卫生院的,医生便开了针药。”死者的表妹俞女士告诉记者,在一瓶药水吊到一半左右后,当晚9时35分许,医护人员便发现患者出现了呼吸困难等异常反应,送患者就医的朋友就此向卫生院的值班医护人员反映,但并没有引起医护人员的重视,“卫生院的医护人员总是说没事的、没事的,没想到表哥还是死在了卫生院,到现在也没一个说法。”2月25日下午,俞女士告诉记者,等到2月24日夜10时30分许,死者的父亲等近亲属接到医院的电话通知,赶到医院时,其表哥早已停止了呼吸,“事后我看到表哥的脸色都是黑紫色的了。”“如果卫生院能将表哥早点转院,或许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俞女士说道。知情的程先生说,患者就诊时,血压偏高。当晚9时30分许,五城卫生院的医护人员发现情况异常后,遂拨打了120,市医院的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因救治无效,吴先生不幸身亡。
2月25日,休宁县五城镇一金姓负责人告诉记者,2月24日夜11时许,接到报告后,他和镇里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就此做善后工作。当夜11时5分,接到报警后,五城派出所民警也迅速赶到现场维护秩序。目前,休宁县卫生局的工作人员已经介入调查此事,并将相关的药品等资料封存。由于双方存在争议,工作人员建议家属进行尸检。但由于担心时间拖得太长,吴先生的近亲属表示不愿意进行尸检,要求卫生院给予赔偿,“现在双方还在就此进一步协商,希望双方能尽快达成和解协议。”该金姓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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