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姚大盛
晨刊讯 女子臧某与他人因民间借贷发生纠纷,致使他人到期的百万余元债权无法执行,在法院判决后仍拒不执行。近日,法院以臧某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
据了解,现在44岁的臧某住上海市长宁区。2012年2月22日,法院就臧某与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臧某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沈某借款本金101.2万元及利息。在法定期限内,臧某并未提出上诉,且在判决生效后对法院的执行通知置之不理,采取躲避、拒绝协商等方式。直至2015年3月24日,休宁县公安局对其依法执行逮捕,臧某也未履行判决。
另外,臧某因该民间借贷纠纷案,就此将她在上海市一处房屋做抵押担保。但直到执行阶段,臧某家人却拒不腾空该房屋。这期间,臧某的相关银行账户却有多笔资金往来,数额达数10万元。臧某被休宁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期间还违规吸食毒品,又被强制隔离戒毒。据此,休宁县公诉机关认为藏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司法权的威信,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也损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其行为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新闻推荐
近日,第八届安徽省少儿舞蹈汇演暨“小荷风采”全国少儿舞蹈展演节目选拔赛在安徽艺术剧场举行,来自全省各地、各校的优秀少儿选手同台竞技。由休宁县海阳二小和县文化馆联合创作的大型少儿舞...
休宁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休宁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