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旅游出行安全
编者按:
8·14海阳旅游大巴交通事故发生后,旅游出行安全再次引起社会关注。如何才能更好地保障旅游出行中游客、导游等各方的人身安全?近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本报记者高晓雷
8·14海阳旅游大巴交通事故发生后,济南市旅游局召集各大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召开了旅游安全用车座谈会,并发布旅游安全倡议书,破解如何进一步保障旅游团出行安全。
一把座椅包含安全“大文章”
记者在省旅游局的通报信息中了解到,此次事故,车上共有28人,组团社与游客签订了规范的旅游合同,并为所有游客投保了人身伤害意外险,旅游汽车公司与旅行社签订了正规的旅游团队用车协议和派车单,大巴有合法旅游运营手续,每个座位均有保额为80万元的座位险保险。
“此次海阳车祸不幸中的万幸是车上每一个座位都有座位险,如果没有座位险或者座位险不足,事故处理将非常复杂!”山东国信旅行社总经理张晓国在会上说。“座位险”是旅游汽车公司必须购买的一种险种,每辆大巴有多少个座位就应该购买多少份保险。记者在会上获悉,很多旅游大巴车并没有座位险或者是座位险覆盖不全,“现在市场上旅游大巴能做到100%投保的不足三分之一。”
安全隐患根在“低价竞争”
提到旅行社用车安全,会上不少旅行社负责人都同时吐槽“临时换车”问题,即在旅游活动中,旅行社事先与旅游汽车公司签订合同时约定好了车型车号及司机,而到了出发当天,却发现车被“调了包”,临时换成了车况差的车辆。
对此,济南旅顺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柏方军坦陈,临时换车的现象确实在业内存在。
“旅游大巴的营运证分为三种,省际营运证、市际营运证和县际营运证三种,不同的级别车辆层级和报价不同,由于旅行社方面‘开价太低\’,导致一些旅游汽车公司出于节约成本而临时‘偷梁换柱\’。”
“出现旅游用车安全隐患的根源还是一个利字,由于压缩成本而出现的无序低价竞争,已经让行业付出了惨重代价,甚至生命的代价。”张晓国说。
建章立制需要“全省一盘棋”
记者了解到,虽然由旅游部门倡导发布了旅游安全用车倡议书,并由济南市旅游局在全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旅行社安全用车的通知》,很多保障旅游行车安全的条款还仅限于“倡导”阶段。
“驾驶员要做到不疲劳驾驶,旅游大巴车按照行程所需落实双班驾驶员制度,设置导游员专座并设置明显标识……这些条款只是倡议,真正形成章程制度去落地,还需旅游与交通等部门联合发力。”济南市旅游局副局长方连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张晓国表示,好制度要施行时还应考虑区域公平问题,比如配备双驾驶、导游专座等势必会增加成本,如果单纯只在济南市施行,而省内其他市没有作要求,必然导致济南地区的旅行社运营成本增加,将导致不公平竞争,因此,遏制安全隐患、规范行业秩序,还需要全省联动,全区域一盘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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