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收入任一条件即可落户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的,均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农业人口落户为城镇居民的,享有其在农村的基本权益和享有城镇户口居民的权益
本报讯 (记者 刘若辰 王爽)8月22日,乐山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地方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于8月20日印发执行,《乐山市中心城区城镇居民落户办法》、《乐山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同时印发并于9月1日起实行。乐山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
这次改革最大特点是城镇落户条件全面放宽,乐山市所有区县城镇落户原则一致,基本实现“零门槛”:凡满足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收入任一条件即可落户;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的,均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亲属都可以随迁;增加投靠迁入,设立公共户口簿等。
这意味着,将有更多人享受到教育、住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均等化公共服务。以教育资源为例,据乐山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4年,将新建、迁建2所小学和3所中学,原址改扩建1所小学和3所中学,新增幼儿园4所,新增校舍12万余平方米,总投入约3.6亿元用于推进城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化。
这次改革另一大特点是充分保障了农民权益。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法律保护,乐山本市农业人口落户为城镇居民的,除该办法另有规定外,继续享有其在农村的基本权益,同时享有城镇户口居民的权益。
新闻推荐
本报讯(张清记者刘若辰)9月26日,第十二届世界华商大会四川——世界华商交流合作会暨项目签约仪式在成都举行,乐山市签约8个项目,签约金额达82.7亿元。...
乐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乐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