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怀疑小偷是从楼顶靠绳子下滑至李女士家作案。
家中一夜失窃9万元,业主要物管赔损失。事发西昌市航天阳光小区。业主的要求,遭到物管方拒绝,理由是,物管合同中没有约定物管要保证业主个人财产安全,所以赔偿业主损失无道理。
对此,有关部门和律师均表示,物管是否需要担责,还需判定物管方是否没有尽到《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只有没履行合同约定,物管方才有赔偿责任。
文/图 本报记者 杨玲玲
每月悉数交了物业管理费,小区也安装了许多监控设施,但家里还是被小偷光顾了。住户的损失该找谁承担?小区的物业管理该不该为此负责?近日,西昌市航天阳光小区一业主就遇到了这样恼人的事情。
业主:
月交100元管理费
家里被盗物管拒赔
一个月前,西昌市航天阳光小区的住户李女士家被小偷光顾了,损失9万余元现金。她事后找到小区物业管理处理论,认为自己每月悉数交了100元物管费,物管就应该保证住户的财产安全。
“没想到他们一口拒绝赔偿,说业主家中被盗与他们物管无关,他们只负责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无法保证住户家里财物的安全。”14日下午,说起最近一段日子与小区物管交涉赔偿一事,李女士就一肚子气。她告诉记者,航天阳光小区属比较高档的小区,物业管理费也不便宜,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每个月要交100元的管理费。而物业公司也称小区内部安装了各种各样的安保设施,比如进门要刷卡、小区内安装有摄像头、门禁系统外人进不去等。
据李女士介绍,她所居住的3号楼共有18层,自己居住在10楼。因一家都是生意人,每天都有收款、付款业务,日常现金都是存放在家中卧室大衣柜的一抽屉里加锁保管。
9月3日白天,李女士的丈夫最后一次去放款时,家中财物尚未被盗。但等到晚上9点,李女士再次去放款时却发现,室内并没有大动过的痕迹,但存放现金的抽屉却被人撬开了,9万余元现金不翼而飞不说,厨房里的一把菜刀竟然躺在了抽屉里,场面让人发憷。
发现家中被盗,李女士迅速报警,次日西昌市刑大人员到达现场勘查取证。办案民警发现,案发前李女士家的窗户均未安装防盗栏,而且有几个窗户未关闭。最后,警方怀疑小偷是步行楼梯上至楼顶后用绳索下滑至10楼,从李女士家的窗户进入室内作案,很像惯犯。
而警方在物管处调取相关监控资料时发现,案发期间,李女士所居住的3幢楼电梯监控是坏的,无法提供进入电梯人员的相关信息。
(下转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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