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燕 黄河)因超过60周岁无法申请工伤认定,4月5日,交不起医疗费的61岁农民工黄其全,不得不拖着未愈合的6根受伤肋骨回了家。
今年1月30日,黄其全从老家霍邱县白莲乡珍珠村来到省城金寨南路和安家园小区打工,3月16日,黄其全被工地钢管所绊,从二楼摔下,6根肋骨骨折,送到合肥市三院胸外科住院治疗。 3月30日,在其住院期间,家人来到合肥市社会保障中心工伤鉴定处询问工伤鉴定有关手续,在得知黄其全已61岁时,工作人员告知,超过60岁退休年龄,不受理工伤申请,不属工伤,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实行劳动者无过错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则按过错责任分担,显然后者不利于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据省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律师潘信成介绍,目前司法实务中,60岁以上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均按劳务关系审理。
黄其全百思不解:自己是农民工,没有退休年龄,为啥超过60岁就不算工伤?黄其全家人也搞不懂,他们认为:国家规定60岁退休,是劳动者享有的福利待遇,并没说60岁以上不能劳动,而《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都没有规定60岁以上就不能认定工伤。更何况《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还鼓励60岁以上老人在自愿、量力的情况下,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依法从事生产和经营。
据黄其全介绍,他所在的行政村18个村民组中,外出务工者2000多人,其中像他这样超过60岁有劳动能力的打工者有260多人。而农闲时,农村中60岁以上父母随子女外出打工的越来越多。
对60岁以上劳动者能否认定工伤,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一位负责同志表示了一丝无奈:工伤认定是行政结论,《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年龄的下限,未规定上限,认定,则突破了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不认定,现实中60岁以上劳动者已越来越多。他说,不仅是农民工,在许多被单位返聘的离退休人员中,同样有这个问题。安徽省去年开始,统一不受理超过退休年龄劳动者的工伤认定申请。就黄其全来说,可申请伤残评定,参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赔偿。该负责同志还建议,随着社会的加快发展,应当适当放宽农民工工伤认定年龄。
▲躺在床上的黄其全痛苦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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