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作为法院院长,却先后三次收受案件当事人家属钱财,对案件从轻处罚;同时,利用职务便利,在法院办公大楼建设过程中收受贿赂40万。 3月27日,记者从黄山获悉,舒城县人民法院原院长罗宏祥受贿一案,经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经查,罗宏祥共在3起案件中收受他人贿赂。因爱好书法,罗宏祥所收受的钱主要用在了书法上。 2009年,被告人李刚因赌博罪被起诉到舒城县人民法院。因担心被判处实刑,李刚通过舒城县人民法院的一名干警,向院长罗宏祥表达了希望判处缓刑的想法。案件审结后,李刚如愿被判处缓刑。为了表达对罗宏祥的感谢,李刚将5000元通过中间人送给了罗宏祥。罗宏祥将钱放在了轿车的工具箱里,留作购买宣纸。 2009年,被告人吴政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起诉至舒城县人民法院,吴政的父亲通过关系找到舒城县人民法院的驾驶员柏某,请求其给院长罗宏祥打招呼。案件判决后,吴政的父亲拿出2万元交给柏某,请其送给罗宏祥,后此钱被罗宏祥用于购买某书法家的作品。2008年,胡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至寿县人民法院,胡某的哥哥通过关系联系到罗宏祥,希望其帮忙给寿县法院经办人打招呼。在罗宏祥找到寿县法院相关人员打了招呼后,胡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事后,胡某的哥哥送给罗宏祥1万元购物卡。
除利用人情案收受贿赂外,罗宏祥还在法院办公大楼建设中,收受建筑商好处费40万元。2003年,舒城县人民法院经县政府批准建设新办公大楼,对外发布招标公告后,舒城县八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王某与另一开发公司董事长杨某,来到罗宏祥家中行贿,但被罗宏祥予以拒绝。尔后,杨某通过罗宏祥的一名亲属,将一张40万元的存款单送到罗宏祥家中,后该款被罗永祥妻子用于购房。 (记者袁中锋)
新闻推荐
本报讯 因患有罕见疾病视网膜色素变性,导致一级低视力残疾,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申请人社部门提供相关书面材料碰壁,舒城人宣海于去年6月将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诉至法院。 8月14日,记者获悉,宣海...
舒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舒城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