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新闻 霍邱新闻 霍山新闻 金寨新闻 舒城新闻
地方网 > 安徽 > 六安市 > 舒城新闻 > 正文

·法庭内外·肇事逃逸已追刑责 诉请精神赔偿应否支持

来源:安徽日报 2015-08-26 16:27   https://www.yybnet.net/

方芳

肖某驾驶货车将林某撞成重伤后逃离现场,肖某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而获刑。林某为获赔偿,将肖某及承保其货车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65万余元,并提出了精神抚慰金在交强险内优先赔偿的诉请;肖某则认为自己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应当再赔偿精神抚慰金。林某诉请精神抚慰金能否获得法院支持呢?

去年12月,舒城县法院对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优先赔偿原告林某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11万元,林某共获赔58万余元。被告某保险公司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近日判决,维持了原告林某要求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在交强险内由某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的诉请。

庭审中,被告肖某辩称:2014年2月经舒城县法院刑事审判,自己被判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期间,为达到原告林某谅解,已给付林某赔偿款36万元。本案是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林某诉请精神抚慰金不应支持。

被告某保险公司辩称:事故发生后,被告肖某肇事逃逸,根据相关规定不予赔偿。

2013年8月13日,肖某驾驶货车沿舒城县省道317线由东向西行驶时,追尾撞上林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后驾车逃逸,林某受重伤并致残。一审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被告肖某驾驶车辆致原告林某身体受到伤害,且负全部责任,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事故给原告林某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尽管肖某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本案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与刑事案件中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并不同一,故林某诉请在交强险内优先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支持。

经核算林某的损失,一审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某保险公司及肖某赔偿林某各项损失共计58万余元,其中在机动车交强险项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林某精神抚慰金、残疾赔偿金计11万元。判决后,某保险公司认为一审法院判决在其承保的交强险限额内承担林某的相关损失赔偿于法无据,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实与一审一致,维持了原判。

【法官解析】

最高法院2002年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中明确: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受理。

作出此规定,是因为刑事被告人与民事被告为同一人时,刑事被告人既要被判刑遭受精神惩罚,又要付出民事赔偿抚慰权利人,有“一事双罚”之嫌,故而不可实施双罚。但在审判实践中,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主体非同一人时,不存在双罚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要求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之外的其他责任主体赔偿精神抚慰金的,可予以支持,权利人完全可以向民事被告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权利。本案中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肇事司机肖某,而民事案件的被告除肖某外,还有被告某保险公司,原告要求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优先赔偿精神抚慰金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新闻推荐

舒城集中审理三起经济大案

本报讯 (记者 李浩 通讯员 阮晨璐)近日,舒城县检察院移送起诉的3起涉案金额过亿、集资人员众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骗取贷款案,由舒城县法院集中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

舒城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舒城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农村房屋能否买卖2015-09-23 16:16
猜你喜欢:
评论:(·法庭内外·肇事逃逸已追刑责 诉请精神赔偿应否支持)
频道推荐
  • 六安市金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 合肥虾市转冷“量价齐跌” 今年市场上以本地小龙虾为主,与往年相比售价下降20%左右
  • “00后”,书写不一样的青春
  • 乘地铁 学国家安全知识
  • 消费市场发展稳中向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