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4月3日电
兄长涉嫌严重经济问题被调查,胞弟为其转移藏匿赃款赃物。记者从蚌埠市淮上区法院获悉,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海风的胞弟王海浪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日前被该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安徽省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海风因受贿1700余万元,近日已被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海浪系王海风胞弟,捕前系马鞍山市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工。2008年11月,当得知王海风因涉嫌严重经济问题被省纪委约谈,王海浪为帮助其逃避打击,安排他人将王海风存放在其母住处的保险柜及纸箱转移藏匿。据了解,该保险柜及纸箱内装有王海风受贿所得大量赃款赃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海浪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而予以转移窝藏,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王海浪归案后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使其掩饰、隐瞒的赃款、赃物被及时追回,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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