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位新娘同年同日同地结婚,本是天赐的缘分,可只因错拿婚纱这一区区小事,双方亲友大动干戈,一个新娘的舅舅朱某用啤酒瓶将另一新娘的叔叔曹某的脸部打成轻伤。近日,马鞍山市花山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朱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无逮捕必要对其不批准逮捕。
去年的10月1日傍晚,在花山闹市区的豪华饭店门口,二位身着婚纱、手捧鲜花、面带微笑的新娘与她们的新郎站立饭店门口迎接亲朋好友,此时被害方的新娘无意中发现身边的新娘穿的是自己的婚纱,于是她气愤地扔下手中的鲜花,冲向身旁的新娘。在对方声声道歉中总算暂时消除了误解。当晚8时许被害方新娘及家人,再次冲向另一新娘不依不饶讨要说法,于是双方新娘的亲友大打出手,犯罪嫌疑人朱某用啤酒瓶将被害人脸部砸成轻伤。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朱某对自己鲁莽的行为万分悔恨并主动向被害人真诚的道歉及赔偿,被害人对其真诚的道歉也予以谅解。花山区检察院鉴于双方的态度及从社会和谐的角度考虑对犯罪嫌疑人朱某决定不批准逮捕。 ·谢海红·
新闻推荐
本报讯 利用为领导当司机的身份,帮助违规投标企业获得从轻、逃避行政处罚,尔后从企业拿到12万元的好处费。 3月19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此案经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审理,这名驾驶员尚某因犯利用影...
马鞍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马鞍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