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讯 为贯彻落实《消防法》赋予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责,进一步提升派出所消防管理履职能力,马鞍山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根据市局统一部署,设立集分局消防机构与治安部门为一体的消防办公室,专门指导派出所长年稳步开展消防工作,开创性地探索出一条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成功之路。
为了打破过去派出所习惯依赖于现役消防机构独家管理消防的藩篱,固化并着力推进派出所消防督管工作,2012年8月马鞍山市公安局整合专业消防和治安部门力量,分别在市局和分(县)局及派出所常设三级消防办公室。其中分局一级由分管副局长兼任消防办主任,分局治安、消防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每个派出所也相继成立消防办公室,确定一名民警主抓消防工作,做到权责明晰、各司其职。
以该市开发区公安分局为例,三级消防办机制运行两年多来,该分局以“主要领导负总责、专兼职消防民警具体抓、社区民警直接管”的原则,将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细化责任,量化分工,层层签订消防监管工作责任状。并分别为各派出所统一配备了消防服、消防靴等个人防护器材,落实一线民警参与消防演练、抢险应急等安全保障。派出所则积极作为,采取了许多前所未有工作措施,主动依法介入消防监督管理。自觉将消防工作与人口管理、治安防范、行业管理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推动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常规化、动态化、标准化建设,确保派出所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四到位。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到位。各派出所民警利用平时开展入户调查之机,积极开展水电气消防安全常识宣传,不断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实行小区域消防网格管理到位。涉及派出所层面的网格化主要以企业和居民区为单元,负责开展对辖区“九小场所”、村、社区消防单位排查与登记造册,建档。每年定期自行组织开展消防集中宣传和业务培训活动,充分发挥网格员的消防安全作用。火险隐患排查到位。坚持每周开展对辖区“九小场所”和“三合一”场所消防隐患地毯式排查。其中,今年南京青奥会期间该分局消防机构紧盯大企业和消防重点单位,派出所则独立开展小企业、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火险隐患364起。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到位。遇有消防违法行为,该分局派出所民警不仅会自觉配合分局消防专业机构制作问话笔录,开展火灾调查,派出所还独立对一批生产、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拒不执行火险隐患整改的消防违法行为人,直接予以行政处罚,从而筑牢消防安全底线,确保辖区连续多年重大火灾事故零发生。 (张平宁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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