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财政收入2100023万元,完成调整计划的100%,比上年增长3.59%。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全市可用财力2041242万元(含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518752万元,全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72993万元)。全市财政支出203609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5%,比上年增长11.59%。2015年市本级财政收入764322万元(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92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18%,比上年增长2.82%。市本级财政支出627331万元,完成预算的99.63%,比上年增长17.65%。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64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1%。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市本级可用财力612578万元(含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180090万元,市本级地方政府新增债券34258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61022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2%,比上年增长14.45%。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350万元。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0086万元,完成预算的83.69%,比上年下降13.53%。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1210万元,完成预算的72.32%,比上年下降30.17%。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920万元,完成预算的197.71%。其中:利润收入17917万元,股息收入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103万元,完成预算的217.79%。其中:资本性支出16931万元,费用性支出152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817万元,调入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本级七项基本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5707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3.7%。其中:保费收入384719万元;财政补助资金175029万元。加上年结余242503万元,合计收入81326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5538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6933万元,滚存结余259436万元。
过去的一年,我们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依法理财治税,不断深化财税改革,加强预算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为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一、加强调控,着力推动转型升级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及时兑现扶持政策资金7.97亿元,惠及企业1300余户,全力支持工业倍增、港口经济和文旅产业发展。二是转变扶持方式。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和投资引导基金,实施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和科技“创新券”政策,加大股权投资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力促种子期、成长期中的中小企业加快发展。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9.1亿元,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和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金融“1+7”政策,推进政策贷和“4321”政银担合作,全年累计发放政策贷4.8亿元。五是积极落实企业减负政策。累计为企业减税16.17亿元;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力度,减免企业收费0.4亿元。
二、统筹城乡,着力保障民生实事
突出基本保障,全市民生支出168.58亿元,增长12.34%,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群众。一是精心实施民生工程。二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三是保障困难群体生活。四是支持生态环境保护。
三、强农惠农,着力服务三农建设
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投入机制,改革支农资金投入方式,进一步加大三农投入。一是加强基础建设。安排专项资金1.09亿元,重点支持农田水利及土地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安排专项资金1.48亿元,支持29个省级中心村建设。三是落实各项惠农政策。通过“一卡通”发放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等涉农财政补贴资金4.02亿元。
四、收支并重,着力增强保障能力
一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深化综合治税,发挥涉税信息平台作用,促进税款征收2.44亿元。二是有力保障重点支出。全年争取中央和省资金51.88亿元。全市财政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83.4%。三是严控一般性支出。2015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下降16.1%。
五、创新增效,着力推进财政改革
一是推进预算体制改革。二是加强支出改革。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四是加强财政监督。
六、防控风险,着力加强债务管理
一是健全管理体系。二是优化债务结构。三是通过省政府统一发行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77.83亿元,年平均综合成本3.41%,节约年融资成本1.16亿元。四是积极推进PPP项目实施。
七、规范管理,着力提高国资运营效率
一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将全市市属26家国有企业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修订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全年收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79亿元。二是完成机构改革资产整合工作。三是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与社会资本合作,积极推进马鞍山市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新三板”上市,积极推进“事改企”工作。四是出台市国资委履职清单,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十二五”财政工作回顾及“十三五”发展目标
这五年,是推进综合治税实现财政多点支撑的五年。这五年,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快经济转型发展的五年。这五年,是构建城乡一体分配更加倾力民生实事的五年。这五年,是深化财政精细化管理改革创新的五年。
“十三五”期间,全市财政工作将坚持“三个原则”,实现“四个目标”,突出“五方面任务”。
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统筹平衡,突出重点原则。二是坚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的原则。三是坚持绩效与公平兼顾原则。
实现“四个目标”:一是财政保障能力持续提高。二是建立现代财政管理体系。三是依法理财水平明显提高。四是国资管理更加规范。
突出“五方面任务”:一是收入任务。二是改革任务。三是发展任务。四是偿债任务。五是提效任务。
2016年预算草案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7000万元,比上年增长0.08%,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市本级可用财力536674万元。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83500万元,比上年下降1.6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407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77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000万元。加预计2015年结转基金收入191331万元,合计可用基金收入574831万元。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26800万元。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七项基本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75955万元,增长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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